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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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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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企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一。近日,记者在调研采访中了解到,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在从实际出发,在创新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记者来到大庆油田这一天,正赶上寒潮来临的第一天,室外气温零下15度。
大庆油田第一采油厂第二作业区经理 张向东:当时开采初期油多水少,到了目前油少水多,每采出100吨液量当中有96吨是水,4吨是油,相当于在水中捞油,拿油的难度越来越困难。
大庆油田已经开采了63年。几代大庆人凭借着铁人精神、大庆精神,一举甩掉了中国“贫油”的帽子,成为全国工业企业学习的榜样。到2022年10月,大庆已经累计生产原油超过24亿吨,占国内陆地同期原油总产量的40%。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大庆油田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 张赫:高质量发展对于大庆油田来说,其中首要的就是高质量原油稳产,在已经高强度开发63年的基础上,我们要实现原油3000万吨高质量稳产难度更大。
原油越采越少,要想仍然保持高产稳产,困难越来越多。记者旁听了第二作业区的晨会。采油一厂第二作业区有17个基层班队,管理维护着2911口油水井,分布在30平方公里土地上。记者注意到,每天的晨会就是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确保每一口油水井没有故障、没有跑冒滴漏、运行正常。
室外很冷,记者在寒风里站一会儿就得不停跺跺脚。寒冷天气下作业,人可能冻坏,设备也会冻坏。晨会后,工人们就要顶着严寒对油井进行维护。
大庆油田第一采油厂第二作业区经理 张向东:我们的油水井的管理难度特别大,就像人的体检一样,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维护作业,如果停产之后,我们的产量任务就无从谈起。
高质量稳产,不仅要产业工人们继续发扬铁人精神的干劲,也要不断依靠科技创新来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面对原油越采越少的局面,十八大以来,大庆油田创造的陆相油田开发水平已经达到世界领先,水驱、聚驱、复合驱等核心技术的运用,使主力油田采收率比世界同类油田高出10到15个百分点。
复合驱技术是大庆油田正在试验和采用的自主创新型技术。截至2022年10月,已经累计从石头缝里“洗”出原油4833万吨,年产量连续6年超过400万吨。
大庆油田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 张赫:比如说二氧化碳,在别人看来是废气,但是我们通过创新,把废气变成了宝贝,把原本排向空中的二氧化碳埋进地下,把石油驱出来。我们目前已经累计埋存二氧化碳近200万吨,靠二氧化碳驱油累计已经产油80余万吨。
可是资源总有耗尽的那一天,该怎么办呢?寒潮持续影响着松辽平原,记者来到大庆油田的第三天,气温已经降到零下21℃,还伴随着5级风。大庆是一个百湖之城,有很多的泡泽,记者看到,在封冻的水泡子上,已经建设了一批水面光伏。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庆油田提出要在“十四五”期间,实现“一稳三增”。在稳定国内原油高质量稳产基础上,要实现天然气、页岩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地热和风、光等新能源的高质量增产,清洁能源替代率达到20%以上。要想达到这一目标,仍然需要不断地创新驱动来实现。
大庆油田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 张赫:我们相信,资源有限科技无限,全力推动实现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为国家端稳端牢能源饭碗贡献大庆油田的力量。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 张燕生:从国家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来讲,粮食的安全、能源的安全、大宗商品的安全,这些安全都是中国的生命线。国企和央企在这个方面是负有重要的责任,是中华复兴战略全局,对科技、产业、现代金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的重要力量。二十大报告不仅提出,要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同时,也提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就给民营企业的未来发展吃了定心丸。
记者来到小米集团的时候,手机相机部总经理易彦正在上海通过视频与北京研发团队进行课题研究。过几天是新品手机发布会,相机部团队还在认真研究着相机功能的优化问题。
民企的发展壮大,同样离不开创新驱动。易彦是党的二十大代表,在手机相机领域,已经是14项发明专利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几年来,她所领导的相机部从原先零散的几个部门发展成具备完整体系架构、远景规划和系统级技术储备能力的高科技部门,使相机成为手机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冬日的夜晚,记者看到,小米办公楼不少的窗户还亮着灯。白天与易彦进行了沟通,夜晚,相机部的夜枭团队还在做着测试工作。
经过与工程师长时间的了解,记者大概知道了他们在做什么。按下快门,一张照片在不到3秒的时间里,要经过去噪、提亮、细节增强、色彩还原、对齐等等十几项环节的计算,这背后,每一个环节都要依靠不同的AI算法,最终展示出一张细节清晰、颜色真实、画面干净的夜景照片。
小米集团高级算法工程师 夜枭算法研发负责人 冯超禹:夜枭算法,不光可以应用到手机拍照领域,还可以应用到自动驾驶,或者监控领域,在夜景下可以将画面处理得更清晰。
去年,在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普遍下滑情况下,小米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份额连续两个季度实现环比提升,在全球55个国家和地区排名前三,欧洲地区排名第二。
小米集团党委书记 高级副总裁 曾学忠:科技创新是我们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我们安身立命长远发展的资源,所以我们的高质量发展都是靠着科技创新。在咱们国家这次二十大特别强调的智能制造方面,我们构建了行业一流的灯塔工厂,探索高质量高效率发展,把技术为本、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和推进器。
一款人形机器人,在2022年8月已经有过正式亮相。它身高177cm,体重52kg,能感知45种人类语义情绪,自主行走。现在,工程师们正在进一步优化拟人化的仿生功能,让它变得更聪明、更灵活。
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一个面向未来的企业,不仅要在现有产品上始终具备核心竞争力,在未来领域也要不断探索和深耕。
实体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主题。记者走进一家家企业看到,扎实干事创业、积极创新发展,实体经济正在焕发着新活力。
核电技术已经列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重大成果之一,中核集团持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不仅利用核能发电,还利用核能供热,可以为企业节约天然气,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经济账可观,环保账更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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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高质量发展,企业责无旁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要靠创新。我们看到,有的企业在不断挖掘潜力,寻找新的增长点;有的企业不断优化产品,出新出彩;有的不断探索前沿技术,引领行业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在企业持续的努力下,中国的企业一定会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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